调度绞车、内齿轮绞车、回柱绞车、慢速绞车安全运行规定
(1)滚筒无裂纹、破损或变形。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。
(2)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可靠,绳头卡板必须上齐,卡板螺丝不得出扣滚筒内边。钢丝绳排绳整齐,不变形、不断丝、不打结。
(3)使用的绞车、钢丝绳,应符合煤矿规程规定和作业现场提升规定,必须经过验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4)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,放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。
(5)拉杆螺栓、叉头、闸把、销轴无损伤变形,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。
(6)闸带无断裂、磨损余厚不小于3㎜,铆接可靠不松动。
(7)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㎜,闸轮表面无油迹。
(8)底座无裂纹,基座螺丝紧固,护板完整齐全,无变形。
(9)安装平稳牢固,运转无异响,无甩油现象。
(10)信号装置声光兼备,清晰可靠。绞车道必须有合格的信号装置,上下车场和有通向绞车道的道口处必须设有“正在行车,禁止行人”的警示灯。
(11)对轮销齐全,各部螺栓紧固,减速箱油质、油位能满足提升运行润滑需要,11.4KW以上绞车必须做水泥基础。
(12)JD-11.4型调度绞车必须用200×200×1500的方木或16#以上槽钢作假底,并打上4根压柱和2根戗柱。戗压柱打设必须牢固可靠,柱顶不准加木契。JD-25型及以上调度绞车必须
浇铸水泥基础。4压柱、2压柱、1组防断绳设施齐全,并安全可靠。
(13)回绞刹车机构齐全,安装平稳,底部必须是硬底,严禁安设在浮矸上作业。
(14)回绞提升长度不够,严禁用两接绳作提升绳用。
(15)挡车设施、阻车设施必须齐全、灵活、安全可靠。
(16)阻车跟斗闸,严禁用φ60㎜空心铁作主轴,一经查出,单位安排加工负责人按“三违人员”处理。
(17)钢丝绳、钩头,必须用同钢丝绳直径相同的绳卡卡绳,加保险绳的绳子卡可放3㎜。卡绳长度和插绳子长度为卡绳50倍,插绳长度为直径30倍以上。保险绳的连接距鸡心环往后2米处。
(18)提升绞车钢丝绳头必须使用鸡心环,不使用按“三违”处理,停止生产。
(19)安装绞车时,滚筒中心与轨道中心重合不乱绳不跳绳,钢丝绳排列整齐,工作中不可完全放完至少应保持3-5圈在滚筒上。
(20)斜巷提升必须做到行车不行人,行车时不允许在绞车道作业,信号工负责挡住进入绞车道的行人。
(22)绞车下放操作时必须带电运转以免造成放飞车。
(23)严禁将阻车器垫起来不使用和将档车档打开不投入使用。
(24)提升钢丝绳与矿车连接必须有鸡心环,绳头插接必须按规定,必须设有尾绳,在提放车时与最后一辆矿车的后端碰头连接。
(25)绳头插接规定: 钢
丝绳直径 (mm)最小插接长度 (mm)绳卡数量 (个)间距 (mm)
φ11~15 250以上 3 100
φ15.5~18.5 300以上 3 120
φ19.5~22.5 400以上 4 120